江苏:2017年取消本三批次
时间:2017-04-07 00:38

4月1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与去年相比,文理科本一、本二、本三批次调整为本一、本二两个批次。文理类、体艺类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数由原来的5所增加到8所。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数由原来的5所增加到10所。由于录取批次调整,第二阶段填报高职(专科)志愿,时间调整为7月27日至28日。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017年起,取消院校服从志愿

截至目前,2017年江苏共有33.01万人报名参加高考,较去年同期36.04万的报考人数,减少3.03万人,减幅为8.41%。

相较往年,2017年录取批次调整。其中,文理科类将原来的本一、本二、本三3个批次,调整为本一、本二两个批次。调整后,统招录取分为提前本科、本一、本二、高职(专科)统招和高职(专科)注册入学5个批次。

体育类中,将公办本科和民办本科批次合并为体育本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保持不变。调整后,统招批次分为本科和高职(专科)两个批次。

艺术类将公办本科和民办本科相应的小批次合并,将高职(专科)第1、2小批合并,即由原来的三大批七小批调整为本科和高职(专科)两大批四小批。其中,本科分为:第1小批(划分办法与往年不变)、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院校)、第3小批(第1小批以外的校考院校);专科为一个批次。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使用院校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中选择其一填报。

与录取批次调整相适应,江苏文理类、体艺类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数由原来的5所增加到8所。同时,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数由原来的5所增加到10所。

结合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数调整(均有所增加)以及往年院校服从志愿录取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志愿的有效性,2017年起,取消院校服从志愿。

二阶段填报志愿时间改为7月27日至28日

2017年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填报本科志愿,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2日;第二阶段填报高职(专科)志愿,时间为7月27日至28日。

具体而言,第一阶段为6月27日至7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包括: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1小批志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9日。

由于录取批次调整,原本第二阶段填报志愿的本三合并,所以第二阶段的志愿填报时间也压缩为7月27日至28日,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均可填报,包括: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优先录取考生新增5A级青年志愿者

今年高考中,对部分考生会有优录政策:分别是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照顾政策中,新增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条款。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实行省统考

2017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由联考变为省统考。省招委会统一划定文化和专业的省控线,对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省控线的考生,用“文化+专业”的总成绩,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同时,定向培养士官院校志愿的有效性也有所提高。根据要求,明确报考定向培养士官院校的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