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时间:2016-03-07 01: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我院结合自身高等职业教育的实际情况,在规范招生和保证学院招生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校校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沙阳路18号
5、基本情况:我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高职)资格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科类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元/年) 备注
总数 其中招收农村户籍
商务英语(幼儿英语) 文理兼收 三年 30 15 10000  
旅游管理 文理兼收 三年 20 10 10000  
旅游管理(乘务管理) 文理兼收 三年 20 10 10000  
酒店管理 文理兼收 二年 20 10 11200 填报订单班可零学费
工程造价 文理兼收 三年 30 15 112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20 10 10900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驾校教练员及驾校运营管理) 文理兼收 三年 20 10 12800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艺术类 三年 20 10 11600  
艺术设计(环境空间艺术设计) 艺术类 三年 20 10 11600  
软件技术(三维数字技术) 文理兼收 三年 30 15 12600  
会计 文理兼收 三年 30 15 10500  
审计 文理兼收 三年 30 15 10500  
市场营销 文理兼收 三年 20 10 11200  
连锁经营管理(连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文理兼收 三年 20 10 10000  
社区康复(自闭症康复师) 文理兼收 三年 20 10 12800  
 
注:招生计划按教育主管部门最终公布为准!
第四条  招生条件及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通过北京市高招办审查的京外户籍考生;参加2016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第五条  收费
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其它费用请查看我院年度高职自主招生简章。
第三章 报名与考试
第六条  报名办法及时间
    报考我院的考生一律在我院网上报名,提交报名信息后本人还需按规定时间来校确定报名信息。
    一、网上报名时间:3月13日8:00—3月17日18:00期间登录我院网站()按有关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二、报名现场确认时间:3月19日8:30—17:00。
三、报名现场确认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沙阳路18号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
四、报名确认时须携带的材料:
    (一)、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二)、自主招生报名表(在我院官网下载打印),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后,现场确认时交我院招生办公室。
    (三)、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北京市高中毕业生成绩登记表、高中学生评语表(学籍卡正反面),三校生(中专、职高、技校生)提供在校期间各学年的各科考试成绩单及评定正反面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四)、所在学校推荐表。
    (五)、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生本人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籍页”的复印件(1份)。
    (七)、免试学生须下载免试申请表(在我院官网下载打印),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后,现场确认时交我院招生办公室。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并装订成册,连同我院要求携带的原件于报名现场确认时交予我院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初试、复试
一、初试
以笔试或免笔试为主。
(一)、初试要求:凡报考我院并报名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参加笔试,符合免笔试要求的须具备相应的免笔试条件。
(二)、初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文化基础知识,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及基本常识(人文、自然、生活常识、当前时事政治、社会经济、法律常识等),总分300分。免笔试考生成绩统一折算为225分,计入初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更高要求可参加笔试考试,最终以考试成绩为准。
(三)、初试时间及地点:3月26日上午9:30—11:30考生在我院(北京市昌平区沙河沙阳路18号)进行初试。
    (四)、免笔试条件:
1、对普通高中毕业生以相应高中阶段会考成绩作为免笔试的条件,具体等级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 会考要求
商务英语(幼儿英语) 语文、数学、政治、历史任意一门会考成绩达到“B”,其它三门会考成绩达到“C”的,即符合免试条件;
旅游管理 语文、数学、政治、历史任意一门会考成绩达到“B”,其它三门会考成绩达到“C”的,即符合免试条件;
旅游管理(乘务管理) 语文、数学、政治、历史任意一门会考成绩达到“B”,其它三门会考成绩达到“C”的,即符合免试条件;
酒店管理 语文、数学、政治、历史任意一门会考成绩达到“B”,其它三门会考成绩达到“C”的,即符合免试条件;
工程造价 语文、数学、物理、信息技术任意一门会考成绩达到“B”,其它三门会考成绩达到“C”的,即符合免试条件;
计算机应用技术 语文、数学、物理、信息技术任意一门会考成绩达到“B”,其它三门会考成绩达到“C”的,即符合免试条件;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驾校教练员及驾校运营管理) 语文、数学、物理、信息技术任意一门会考成绩达到“B”,其它三门会考成绩达到“C”的,即符合免试条件;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语文、数学、历史、信息技术任意一门会考成绩达到“B”,其它三门会考成绩达到“C”的,即符合免试条件;
艺术设计(环境空间艺术设计) 语文、数学、历史、信息技术任意一门会考成绩达到“B”,其它三门会考成绩达到“C”的,即符合免试条件;
软件技术(三维数字技术) 语文、数学、物理、信息技术任意一门会考成绩达到“B”,其它三门会考成绩达到“C”的,即符合免试条件;
会计 语文、数学、政治、历史任意一门会考成绩达到“B”,其它三门会考成绩达到“C”的,即符合免试条件;
审计 语文、数学、政治、历史任意一门会考成绩达到“B”,其它三门会考成绩达到“C”的,即符合免试条件;
市场营销 语文、数学、政治、历史任意一门会考成绩达到“B”,其它三门会考成绩达到“C”的,即符合免试条件;
连锁经营管理(连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语文、数学、政治、历史任意一门会考成绩达到“B”,其它三门会考成绩达到“C”的,即符合免试条件;
社区康复(自闭症康复师) 语文、数学、政治、历史任意一门会考成绩达到“B”,其它三门会考成绩达到“C”的,即符合免试条件。
 
2、对于三校(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具备如下三类证书之一作为笔试免试的条件:
(1)、区县级(含)以上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证书;
(2)、所报专业相关的省部级(含)以上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
(3)、所报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复试
以面试为主。
复试分为: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
(一)、复试内容:
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综合素质测评,其中考察考生专业技能主要是采取面试的形式重点考察考生报考专业的相关潜能(认知能力、动手能力、逻辑判断、创新思维等);综合素质测评主要是对考生表达能力、行为举止进行测试,并将考生表现与获奖情况结合其中形成综合素质测评最终标准。总分300分(其中:考生专业技能总分180分、综合素质测评120分)。
(二)、专业素质测试内容(任选两项):
    1、商务英语专业(幼儿英语):声乐、舞蹈、美术美工、讲故事、手工艺等。
2、软件技术(三维数字技术)专业:计算机基础(上机操作)、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才艺展示、设计思维与表达测试、三维数字作品剖析等。
3、会计专业:自我介绍、点钞技能、书写技能、珠算加法计算、识别假币等。
4、审计专业:自我介绍、点钞技能、书写技能、珠算加法计算、识别假币等。
5、工程造价专业:数学基础知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识图、画图、计算机基础等。
6、酒店管理专业: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基础、基本礼仪常识、英语口语水平、才艺特长展示等。
7、旅游管理专业:语言表达能力、基本礼仪常识、才艺特长展示、景点介绍、北京历史认知等。
8、社区康复(自闭症康复师)专业:语言表达能力、讲故事、声乐、舞蹈、美术等。
9、旅游管理(乘务管理)专业:口语测试(中、英文朗读)、形象礼仪展示、即兴语言交流(命题说话)、专业技能展示、才艺特长展示等。
10、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专业基础知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公共基础知识等。
11、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驾校教练员及驾校运营管理)专业:汽车专业基础知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汽车专业公共基础知识等。
12、市场营销专业:自我介绍、学习本专业的目的、本人消费倾向、介绍一件商品、怎样应对挑战等。
13、艺术设计(环境空间艺术设计)专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才艺展示、设计表达测试、计算机基础(上机操作)、设计思维测试等。
14、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才艺展示、设计思维与表达测试、计算机基础(上机操作)、网络多媒体作品剖析等。
15、连锁经营管理(连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自我介绍、学习本专业的目的、对成功的理解、对品牌的认识、对管理人才的认识等。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3月26日下午13:30—17:30考生在我院(北京市昌平区沙河沙阳路18号)进行复试。
    复试学生参加复试考试时须携带记录本人高考体检结果的体检表原件或复印件(1份)。
第八条、免试入学
一、免试入学条件:
(一)、对普通高中毕业生以相应高中阶段会考成绩作为免试入学的条件,具体等级要求如下:
语文、数学、历史、政治、物理、信息技术任意三门会考成绩达到“B”,其它三门会考成绩达到“C”均可免试入学。
(二)、对于三校(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具备如下三类证书之一作为免试入学的条件:
(1)、区县级(含)以上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证书;
(2)、所报专业相关的省部级(含)以上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
(3)、所报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对于服役期间获得过优秀士兵荣誉称号或三等及以上立功奖励者,可免试入学。
二、免试入学专业:
免试入学只针对以下专业:
商务英语(幼儿英语)、汽车运用与维修(驾校教练员及驾校运营管理)、软件技术(三维数字技术)、审计、社区康复(自闭症康复师)、计算机应用技术。
第四章 录取原则
一、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由学院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小组负责。
二、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按照一定比重对初试和复试的成绩进行评定,并得出最终分数,评定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x40%+复试成绩x60%
三、免试入学考生综合成绩计满分。
四、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农村户口考生在综合成绩基础上加10分给予照顾 。
五、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分数相同情况下可优先录取退役士兵考生和农村户口考生。
六、录取名单确定以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我院网站公示。
七、报考我院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录取时须美术统考合格。
八、我院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严格执行。
九、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被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不再参加今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
第五章 录取流程
    参加我院自主招生的新生录取流程为:学生本人申请报名,所在毕业学校推荐,我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经审核后上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审批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九条 毕业证书颁发方法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十条 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
第十一条 章程解释权和执行时间
以上各项政策由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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