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时间:2015-05-22 00:57
-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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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制定原则
学院结合自身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实际情况,在规范招生和保证学院招生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 学校名称: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 学校校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沙阳路18号
- 基本情况: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高职)资格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开设6个面向北京市单独考试招生的专业,分别是:商务英语(幼儿英语教育)、工程造价、会计与审计、酒店管理(两年制)、旅游管理、人物形象设计,其中酒店管理专业为香港唐宫订单班和正院大宅门订单班,该专业免收学费;旅游管理专业含航空乘务与管理、旅游创意与规划方向。共计划招生30人。
第四条 招生对象
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2015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 报考条件
- 收费
- 报名与考试
- 文化课报名与考试
- 专业课报名与考试
- 专业课免试与考试说明
- 录取规则
-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通知书寄发
根据最终录取结果填写“录取通知书”连同报到须知,以邮局特快专递形式寄送给考生。如有考生通信地址有变,必须在正式录取前将新的通信地址、邮编、姓名、考生号、电话等信息发电子邮件至或来电告知(其它方式无效),否则,因通信地址变化而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 后续管理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 附则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市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
第十四条 章程解释权和执行时间
以上各项政策由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102206
网址: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