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自主招生报考指南
时间:2025-03-20 09:13

学校简介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综合性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创建于1997年,拥有沙河和八达岭两大校区。总建筑面积73余万平方米,各类专业教学实训(验)室48个,校外实习(训)基地38个,计算机终端1396个,多媒体教室90间,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368.39万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16万册,电子图书40万册专兼职教师126人。

目前,学院正按照“党建引领、文化育人、公益办学”的育人报国文化以及“北京需要、产教融合、质量特色、精专发展”的方略,以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促进学生优质就业为导向,以质量特色品牌建设为目标,不断向首都“首善”高等职业教育方向阔步前进。

招生计划

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且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通过北京市高招办审核的京外户籍且参加北京市2025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报考要求

报考考生须在学院官网报名(zs.5aaa.edu.cn),提交报名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与报名确认信息相关的材料以邮件的方式传予学院招生办公室,以便报名信息核实。

1.网上报名时间:3月22日—26日

2.网上报名网址:zs.5aaa.edu.cn

3.报名确认材料提交时间:3月22日—26日

4.报名确认材料接收邮箱:zb@5aaa.com

(三)报名材料

1.考生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北京市高中毕业生成绩登记表、高中考生评语表(学籍卡正反面);

3.应往届普通高中考生从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

4.中职生提供在校期间最后一次各科考试成绩单及评定正反面,需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5.高职自主报名表(学校官网下载打印),家长和本人签字;

6.户口簿首页及考生本人户籍页扫描件;

7.考生一寸电子照片(照片不得美颜或是修图);

8.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提供北京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美术与艺术类)成绩合格(高职)证书。

以上材料统一扫描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学院指定邮箱zb@5aaa.com,以便确认审查,审核通过以后将第一时间告知考生。

成绩评定

总成绩(满分380分)=文化课折算成绩(满分100分)+加分项(满分80分)+面试成绩(满分200分)

文化课折算成绩:

符合以下标准,文化课折算成绩计为100分:

1.高中应届生及往届毕业生,高中阶段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或任意五科合格的考生(成绩证明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证书》);

2.中职应届生及往届毕业生,中职阶段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均在85分(含)以上。

不符合以上标准的考生,文化课折算成绩计为80分。

加分项及评定标准:满分80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加分,每项10分,每项只计一次,满分80分;考生材料需经过学院网络报名审核确认:

1.中职阶段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资格及以上的考生;

2.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3.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级(含)以上学科竞赛或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4.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5.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由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认定的“四星级志愿者”(含)及以上的考生;

6.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智育奖学金的考生(含宏志奖学金);

7.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8.退役士兵。

面试成绩:满分20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进行综合素质考察及专业素质测试。综合素质考察侧重了解考生的专业倾向—即喜不喜欢该专业,重点是考生与职业相关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应变能力等;专业素质测试侧重了解考生的专业潜质—即适不适合该专业,主要包括本专业所需要的潜质和基本技能,面试细则由相关专业院系根据专业核心要求和特点制定。

录取规则

1.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宜。

2.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和批准的相关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农村户口考生在总成绩基础上加20分给予照顾。

4.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分数相同情况下可优先录取退役士兵考生和农村户口考生。

5.录取名单确定以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我院官网公示。

6.报考我院艺术设计(环境空间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广告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三维数字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移动互联网设计)的考生录取时须美术统考高职(专科)合格。

7.我院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严格执行。

8.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被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不再参加今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

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办学监督:

传真:

邮编:102206

网址:zs.5aaa.edu.cn

E-mail:zb@5aa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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